【公司设立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拟定公司章程 3.确定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股东房产证/预售合同等) 4.开立银行临时帐户,存入注册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资产评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工商注册登记 7.申请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8.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理国税登记 10.办理地税登记
【出资注意事项】
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 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 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 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 部门认定;
6.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7.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四.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委托会计师事所设立验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以货币出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投资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有法人股东时提供(复印件); 3.法人股东有关参与出资的董事会决议——有法人股东时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股东房产证/预售合同等(复印件); 5.公司章程 (复印件); 6.银行进帐单(原件).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验资报告需要资料清单: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2.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验原件留复印件); 3.实物出资方承诺6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承诺书(原件); 4.无形资产出资方承诺1个月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书(原件); 5.实物交接清单 (验原件留复印件); 6.投资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有法人股东时提供(复印件); 7.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复印件); 8.公司章程(复印件); 9.其他需要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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