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登记分局发表窗口(1)号窗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把表填好,盖上公章。
二、 到登记分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以下变更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 《变更税务登记表》;
4、 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新的补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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