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报批须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凡拟在深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者,须向深圳市外商投资局申请办理立项、合同、章程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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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鼓励类项目核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请申报单位提供详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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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审批速度,请申报单位详细阅读本须知,按要求提交完整、规范的文件、材料,多谢合作。
一、报批文件、材料
(一)必备文件、材料
- 填报《深圳市外商投资立项审批表》10份(其中2份原件);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份(打印,投资各方签字、盖章);
- 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填报《深圳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表》原件4份(经收发室编号后,由投资者向市环保局申办审批手续);
- 市工商局核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 投资各方法人营业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各1份;
- 新设企业合同、章程正本各4份(独资企业免交企业合同,但须填报《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1份),由投资者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可先提供一份供初审);
- 填报《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第1联(申报单位提交以上材料后,凭外资局核发的立项审批表向市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
(二)属下列情形须提交相应的专项文件、材料
- 投资者(只限外方)是自然人的,需提交其身份复印件、履历、财产状况(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各1份。
-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者的,提交: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企业验资报告、近3年资产负债表各1份留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原件1份。
- 中方以国有资产产权出资的,提交:中国注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出具的确认书;国有资产产权主管部门的批件。
-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须将投资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副本1份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 法人代表授权他人签署文件的,须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三来一补”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原“三来一补”协议及其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在原协议到期前半年内申报方予受理)。
- 兴办房地产、物业管理项目以及以自有物业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的项目,须提交投资者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物业的有效证明各1份。
- 设立酒店、饮食、文娱、仓储等项目的,须提交:场地使用的有效证明及市规划国土局出具的有关场地功能批件1份。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公司、建筑业、商贸、租赁、货运代理、运输等行业(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文件、材料。
- 审批机关确定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第(7)、(8)、(9)项的项目,需征求国家或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二、重要提示
1.本须知所称“法人代表证明(外方)”是指:
1>港澳地区:《商业登记申请书》或《出席董事职位同意书》、《股份分配申报表》等(必要时须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港澳律师进行公证);
2>外国或其他地区:有关董事(股东)注册登记的法律文件,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过的有关文书及授权委托书等。
2.投资者不得以租赁的资产或者已设立担保物权的资产进行投资。
3.境内企业(包括中方股东和已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经原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准予复印的印章。
4.申报单位和投资者应提供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并对所报批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员若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妥之处,经办人有权酌情要求申报单位作出说明、补报、重报、修改或出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
三、审批工作时效
1.对我市审批权限内需联审立项的报批项目,联审会例会每周周三进行一次;市外商投资局从收齐完备、规范的申报文件材料之日起,在12个工作日内决定项目立项批准与否。对需我局初审后上报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亦在12个工作日内决定可否上报。
2.市外商投资局对认定为不需要联审立项的项目,自收齐规范性的申报文件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与否。
投资咨询室:深南中路同心路市博物馆侧楼二楼201室。
请投资者径向我局审批处收发文室报送申办材料,并在该室领取审批结果,地址:深南中路同心路市博物馆侧楼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深圳市外商投资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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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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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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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 |
年 |
投资中方 |
1、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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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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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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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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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外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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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
国别(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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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
2 |
中文名 |
|
|
英文名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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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
|
英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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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 |
万元
(折 万美元) |
是否申请设备免税确认书 |
是 |
|
否 |
|
注
册
资
本 |
合 计 |
万元
(折 万美元) |
出 资
比 例 |
出 资
形 式 |
经营范围及产品外销比例: |
深圳 |
万元
(折 万美元) |
% |
|
|
内地 |
万元
(折 万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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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名 称 |
年 产 量 |
|
|
外商 |
万元
(折 万美元) |
% |
设备:
现金:
(万美元) |
|
|
|
|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资金来源 |
国内筹借: 万元,折 万美元,占 %;
境外筹借(含外方股东直接投入的资金): 万元,折 万美元,占 %; |
项目拟选地址 |
|
申请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装机容量 |
千伏安 |
职工人数 |
人 |
需用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年用电量 |
度 |
年用水量 |
吨 |
年产值 |
万元 |
年利税 |
万元 |
年创汇 |
万美元 |
投资回收期 |
年 |
主要原材料
及 来 源 |
|
污染治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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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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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各方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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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产权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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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填表说明
一、“项目名称”,应填写拟成立的公司或工厂的全称。名称应符合规范,由“深圳+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厂)”等四部分组成,如“深圳凯华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裕达化工有限公司”。
外资(独资)企业的名称,由字号+行业+(深圳)有限公司(厂)等三部分组成,如“福禄德机械(深圳)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是指:合资、合作、外资(独资)、股份等。
三、“折万美元”,按申报日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四、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失实,责任由申报单位和有关投资者自负。
五、本立项如获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
可行性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参考格式)
可行性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从技术、经济、市场、财务、资源、环保、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论证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主要内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拟办企业的名称、性质、拟选地址及经营期限;
二、投资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及境外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信与经营情况等);
三、经营范围和规模。包括具体产品的名称、生产规模、产品销售渠道及内外销比例;所列的范围及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严谨规范,并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技术力量等相适应;
四、市场预测。包括产品的特点及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情况,产品销售预测;
五、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说明技术来源及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主要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模、产地和新旧程度;如以设备、实物作价投资的,要分别列出其各项估价及总值。如合资、合作外方及外资企业投资者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的,要说明该产权或专有技术有效状况、特性、实用价值、作价依据、标准和总值,回收或提成办法等;
六、生产工艺流程;
七、主要原辅材料、配套件的名称、数量及其来源;
八、土地、厂房、用水、用电、装机容量、燃料及运输工具(车辆)的需要量及其来源;
九、企业组织及人员培训。包括企业职工总人数、构成(外籍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培训计划;
十、环境保护影响及治理方案(包括废水、废渣、废气等的治理方案及说明);
十一、投资概算。包括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入计划。对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写明拟多少境内筹措,多少从境外筹措;
十二、项目实施的综合计划及进度预测。包括勘察设计周期及进度,设备进货及制造周期和进度,工程施工计划及进度,调试、投产年月及达到生产能力期限的预测;
十三、经济效益分析。着重说明生产成本构成、测算和各项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收支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投资回收期,外汇收支情况及外汇平衡办法;
十四、其它应该着重说明的情况;
十五、综合评价结论。包括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价结论,存在问题及建议。
深圳市外商投资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
(此表按照所附《填制说明》要求,根据政府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填写)
企业名称 |
(中文) |
(英文)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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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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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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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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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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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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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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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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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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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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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
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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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万美元 |
|
本次增资额 |
|
折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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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折万美元 |
|
本次增资额 |
|
折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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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内对外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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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万美元 |
|
本次对外借款增加额 |
|
折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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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方投资者名称
(中、英文) |
法定
注册地址 |
国 别
(地区) |
投 资 者
企业性质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本 次
增 资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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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章程)规定出资计划: 年 月前一期出资 万美元(万元、万港元); 年 月前二期出资 万美元(万元、万港元); 年 月前三期出资 万美元(万元、万港元); 年 月前缴清出资。 |
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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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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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进技术
-
- 一般技术
-
- 劳动密集
-
- 外方为世界前500名内大公司或分公司
-
- 外方为跨国公司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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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规模 |
|
产品外销比例 |
% |
投资构成
(折万美元) |
中方 |
现金: ,实物(其中原有资产作价): ,工业产权: ,土地使用权: |
外方 |
现金: ,实物: ,工业产权: |
原批准号: 发证原因: 签发人:
批准号: 经办人: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存根填制说明
一、此存根由企业填写。因变更换证的,只填写经批准变更的有关栏目和电话。
二、“行业代码”按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划分的小类行业类别代码填写。
三、“企业类型”按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合资”、“合作”、“外资”、“股份”等。
四、“审批机关”填写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机关。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按合同、章程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六、“折万美元”必须填写,按发证前日的汇率中间价折算,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七、“本次增资额”、“本次对外借款增加额”由增减资企业填列,分别填写本次发证时的投资额与原证书投资额之差和本次发证时投资总额内对外借款额与原证书投资总额内对外借款额之差。减资时使用负数。
八、“投资总额内对外借款”必须填写,填写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中,计划从境外借入的借款(含外方股东直接投入的资金,不包括从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借入的外汇贷款)。无从境外借款计划的,此栏填“无”。
九、“投资者名称”栏中外方投资者必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并在名称前注以甲方、乙方……标志。
十、“投资者企业性质”中方投资者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它”。外方投资者如属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企业,填写“境外中资企业”。
十一、“项目技术类别”必须填写,在相应的栏目前打“√”即可。
十二、“国别(地区)”是指外方投资者所在地国家或地区,按外方投资者注册地所在国家地区填列。
十三、“合同(章程)规定出资计划”按批准的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分期出资计划和货币单位填写。
十四、“原批准号”填换证前批准证书编号。无特殊原因批准号不变。
十五、“发证原因”如属新批企业,填写“新发证书”,如属换证,按换证原因分别填写“资金变更换证”、“投资方式变更换证”、“股权变更换证”、“经营范围变更换证”、“经营期限变更换证”等。
资料来源:依据深圳市外商投资局发放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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