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记账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深圳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代替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与需要的原则,签订如下代理记账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乙方根据委托人(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通则的规定,结合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的情况,选择使用的会计制度,进行会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2、乙方应甲方要求,为甲方计算、申报税项。
二、委托代理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上述代理业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季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在每季度初七天内支付该季度的费用。
四、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各项与会计核算。纳税相关的资料。乙方据以进行代理记账和税务代理业务。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原始凭证有违法、虚假、错漏或隐瞒而造成账务不实、偷漏税收等与乙方无关。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发生的违反财税法规的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义务:
(1)、甲方有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倾向收支和保管,协助乙方收集整理原始凭证,核对银行账户收付、管理现金收支及财产物资的盘点、保管与使用、办理税务申报。
(2)、乙方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编制会计报表过程中,甲方有责任装订,保管所有会计核算凭证资料账册,以务各级政府部门检查,不得任意抽走更改、丢失会计凭证账册等。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业务之前如有前期会计账务,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无力整理前期账务,亦可委托乙方代为清理,其费用另议。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
(1) 乙方在进行代理业务时应遵守客观公正和依法服务的原则,按时编报各项会计报表。
(2) 乙方在代理中因工作失误而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3) 乙方每星期要有半天去甲方负责审核支出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
(4) 乙方每月报表出来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意见。
义务:
(1) 乙方平时指派专人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该责任人应定期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或根据委托人送交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税务事宜。
(2) 乙方在代理业务中可协助甲方核对来往客户的债权债务,但涉及经济纠纷,债项追索与乙方无涉,如需乙方协助清理追收,则费用另议。
(3) 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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