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领到合法证件30天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
一、 到登记分局发表窗口(1)号窗购买《税务登记表》,并把表填好,盖上公章,财务章。二、 到登记分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 《税务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正本复印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 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4、 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 5、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6、 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经营(执业)许可证后超过三十日办理税务登记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开出的“工本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粤ICP备13017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