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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知识介绍
      发布时间:2008/5/31 14:51:50
  

印花税知识介绍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一)   概述

1.纳税义务人

凡在特区书立、领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的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并在特区使用的应税范围各种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老师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各种经济合同的立合同人、立账簿人、各种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各种权利证照的领受人。如果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2.书立、领受下列应税凭证,均应缴纳印花税:

(1)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       产权转移书据;

(3)       营业账簿;

(4)       权利,许可证照;

(5)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缴纳。在特区书立、领受的应税证,应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在特区外书立、领受而未税凭证,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应在特区使用时贴花。

(二)   印花税的计算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计税金额和计税数量,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按金额比例贴花)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按件定额贴花)

(三)   印花税税额的计税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税额),就各自所持凭证记载的金额(件数),计算应纳税额。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又不满5分的不计,满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纳税,除记载资金以外的其他经营用账簿、权利许可控件定额贴5元。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人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的,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据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写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呀承担收入成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据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立据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追念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立据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据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立据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假托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据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分别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

立账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信用证

按件贴花5

领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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