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知识介绍
1、 概述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而开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义务人,与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一并征收的一种费。
2、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3、 文化事业建设的费率
文化事业建设的费率为3%。
4、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
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例]深圳某企业8月份应纳娱乐业营业税的营业额100000元,应纳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60000元,计算其8月份应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应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为:(100000+60000)×3%=4800(元)
5、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6、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时间和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应缴额的大小核定;缴费人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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