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登记分局发表窗口(1)号窗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好表格,盖上公章。二、 到所属征收分局发票科清理发票,并在《注销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三、 到所属检查分局接受税务检查,并在《注销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四、 到所属征收分局清缴税款签署意见并加盖章;五、 到登记分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注销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 《注销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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