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登记分局发表窗口(1)号窗购买《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好表格,盖上公章。
二、 到所属主管分局(所)核准其核算方式,并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再到登记部门办理。
三、 到登记分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以下变更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 《变更税务登记表》;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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