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登记分局发表窗口(1)号窗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好表格,盖上公章。二、 到登记分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以下变更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正本复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变更的原件、复印件; 3、 变更后的银行基本帐户卡原件、复印件; 4、 《变更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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