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登记分局发表窗口(1)号窗购买《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好表格,盖上总机构或主管单位公章,并将所要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列成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邮政编码、电话、15位的税务登记号码)。
二、 到税务登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如下资料:
1、 《变更税务登记表》;
2、 总机构或主管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总机构或主管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4、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 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 需要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清单(内容包分支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邮政编码、电话、15位的税务登记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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